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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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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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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停车场 办法 机动车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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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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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5-2373701

[新闻发布会解读][部门分管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副局长杨桂平解读《马鞍山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3-02-23  08:48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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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

发布地点:市会议中心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城管局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 李蒙

发布人: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桂平

马鞍山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首先,我谨代表市城市管理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各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向大家介绍《马鞍山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本次《办法》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为停车场规范管理提供法制保障,促进我市停车行业良性有序发展,有效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全面提升我市交通出行品质。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马政办秘〔2022〕37号)文件精神,《办法》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实施类项目。市城管局先后赴合肥、泰州、宿迁、蚌埠等城市调研停车场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采取现场调查了解、电话研讨、网上收集相关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梳理,结合我市实际推动立法工作。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办法的制定,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和指导内容的制定。2022年5月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向市直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停车场经营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公众等单位和市民多次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内容。组织召开《办法》立法基层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办法(送审稿)》,9月底提请市政府审查。办法已经2022年第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等,参考借鉴了住建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委的行业标准和指导意见以及泰州、宿迁、合肥、蚌埠等地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七条)为总则部分:主要内容是立法依据、适用范围、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的原则、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制定停车产业发展、扶持与鼓励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市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使用、管理及监督工作,对其他部门的相应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第八条至第十九条)为规划与建设部分:主要是规定了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明确了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方式、原则,配建、增建停车场建设的基本要求。鼓励社会资源建设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对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撤除进行了规定等。

第三章(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为使用与管理部分: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方式。对经营性停车场的运营管理要求,停车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为监督检查部分:规定了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制度,要求停车场经营者应实时将停车数据接入系统,以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实现智慧停车。建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停车场联合执法机制等。

第五章(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为法律责任部分: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了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五条)为附则部分:规定了本市所辖各县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及生效时间。

本次办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精准精细立法。立足小切口,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停车设施管理实际,在停车资源供给、管理以及维护停车秩序方面下功夫,回应智慧停车、停车泊位错时共享等热点问题,促进停车管理更加精准精细。二是细化相关部门权责。对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以及管理等相关活动,合理划分部门职责权限,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使参与管理的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三是推进停车产业发展。坚持市场化导向,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简化停车场运营备案手续,优化停车管理营商服务环境,推动我市停车产业化发展,促进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四是明确信息化建设要求。通过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向社会公布公共停车场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等信息,提高停车场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将停车场实时信息接入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停车泊位信息共享,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立足《办法》出台,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我市精细化、法治化、信息化停车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备案管理。全面梳理我市现有经营性停车场,根据《办法》要求,落实机动车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停车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停车场规范经营。二是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分期智能化改造现有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全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平台,开发智慧停车手机APP、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信息服务。适时启动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利用市场化管理手段,提高停车泊位周转次数和利用效率,改善市民停车体验。三是加强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提升优化停车秩序,引导车辆入场入库,充分利用地下闲置车位,切实改善道路通行环境。

介绍就到这里,感谢大家对停车设施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