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10KV佳林6146线等环网柜新建联络工程项目占用慈湖河路(钟山路-映翠路)西侧机非隔离带绿地、雨山路 (东方城九龙湾小区北门旁)南侧人行道外侧绿地审批

发布日期:2026-04-08 14:44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市城管局 阅读: 字体:【    

马城管(绿)审字〔2026〕第009

单位名称: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马鞍山供电公司

单位地址:马鞍山市花雨路7号

联系人姓名:胡文雪       联系电话:183****8188

经审查,你(单位)于 202647日向我局提出的安徽马鞍山10KV佳林6146线等环网柜新建联络工程项目占用慈湖河路(钟山路-映翠路)西侧机非隔离带绿地雨山路 (东方城九龙湾小区北门旁)南侧人行道外侧绿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38 条第 1 款及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 21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同意你单位下列行政许可申请:

1、依据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马鞍山和县10KV七成114线乌泥堂支线末端联络线路改造工程等项目核准的批复》,经市园林处现场勘查、审查,同意你单位此项申请。涉及处管绿地:无患子1株(胸径16cm)、黄杨6(高50cm)、红叶石楠4(高80cm)实施前建设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做好对接工作,要求按图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如因施工和后期的管养造成损坏和安全事故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由申请方负责。

2、为确保地下管线安全,请申请单位在施工前加强与首创水务、供电公司、港华燃气等相关管道企业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地下管线现状,杜绝野蛮盲目施工等隐患。如因施工造成损坏,一切损失由申请方负责赔偿。(首创联系电话:2474980,供电公司联系电话:8855647,港华联系电话:2475787,电信:10000,移动:10086,联通:10010,广电:96599)。

3、施工现场要标明施工单位名称并按规范标准做好现场围护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做好后期恢复,并对原有地下管线进行保护。涉及夜间施工,要悬挂红灯等标识,减少扰民。

4、施工前请与市园林处联系,施工期间市园林处进行监督管理(联系电话:2156569,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及时联系市园林处进行现场验收。

5、涉及其他相关部门事宜,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6、本行政许可有效期30天。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马鞍山市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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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决定书一式二份。申请人、许可机关各一份。